十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开展反馈
根据市委部署,近日,市委4个巡察组分别向十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的党组织集中反馈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学习市委书记李兴湖在听取十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反馈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在履行职责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不够有力;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在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和资金资产管理等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依然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仍有发生;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推进基层党建等方面还有差距;有的推动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有差距,存在问题反弹回潮、改后又犯等情况。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进一步把牢巡视巡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严肃认真对待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纪律抓好巡察整改,把整改成效转化为发展成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以上率下亲自抓,开展“地毯式”整改,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把整改要求落细落实落到位。要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系统研究部署整改任务,务实精准制定工作措施,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与上次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起来,系统整改、一体整改,坚决防止敷衍应付、上推下卸平移,坚决防止“新官不理旧账”,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反馈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检查评估。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抓好重要整改事项督办。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对巡察发现的共性、普遍性、深层次问题,要加大研究剖析力度,提出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织牢防范体系,深化标本兼治。
据了解,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处理。(三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