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靶向监督 护好乡村振兴“钱袋子”

  来源:永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6-0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由于我思想认识模糊,没有按照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职尽责,在带头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作了不好的示范……”近日,面对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炉坵村党支部书记詹某对自己违纪一事后悔不已。

  “市里有一个商会来我们村里慰问,捐了一笔公益金支持村里建设,但财务公开栏里却一直没见有这笔捐款入账情况,是不是有什么猫腻?”此前,青水畲族乡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时,收到群众反映炉坵村有一笔公益金没入村账,该乡纪委立即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经查,永安市某商会工作人员于2022年6月来到炉坵村慰问党员,并以商会名义向该村捐赠了3万元的公益金。在收到该笔款项后,炉坵村党支部书记詹某未将捐赠款项依照有关规定应存入村集体账户,而是交由财务人员罗某在账外保管,并告知其此款项将用于日后建设凉亭和安装路灯。问题查清后,该乡纪委已督促炉坵村将3万元公益金悉数存入村集体账户。詹某因未将该笔公益金纳入村账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副主任、财务人员二人受到谈话提醒。

  村(社区)集体资金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永安市纪委监委聚焦侵占村(社区)资金、村(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社区)财务公开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深挖彻查村(社区)集体资金管理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问题,挪用、占用村(社区)集体资金等腐败问题。同时,运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谈话了解、查看资料、专项检查等方式,做深做实做细基层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置问题,并下发工作提示函或廉情抄告单,推动责任落地凿实。

  不久前,永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走访发现西洋镇下街村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随即对该镇下街村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核查人员调取了下街村相关财务账目,该村2018年至2022年的账目支出先后有“党小组组长误工补贴”“市镇人大代表误工补贴”发放记录,违反了永安市“三资”管理相关文件中有关误工报酬发放的规定。经查,2018年至2022年,下街村先后多次违规给该村党小组组长、市镇人大代表发放总计19580元的误工补贴。目前,时任下街村党支部书记的詹某,时任下街村委会主任林某已被立案处理,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误工补贴已全部追回。

  财政资金是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重要“粮草军需”。永安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梳理全市15个乡镇(街道)285个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使用等事项,并紧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拨付、使用、监管、项目利益联结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失职失责、监管不力以及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存在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切实护好乡村振兴项目“钱袋子”。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检查2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31个,形成问题清单15份,立案6件8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永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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