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打好酒驾醉驾专项整治“组合拳”

  来源:沙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6-0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不应该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在更是悔不当初……”近日,沙县区一公职人员在庭审现场上对自己醉驾行为认罪认罚。

  为深入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纪法意识,切实将酒驾醉驾问题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今年2月,沙县区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区纪委监委针对村“两委”干部酒驾醉驾易发多发问题,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多措并举、精准发力、重拳出击,进一步筑牢严禁酒驾醉驾思想防线。

  “先打卡,打完卡之后做一个酒精测试。”5月18日早上,虬江街道纪工委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突击式检查的方式,在打卡考勤处结合工作纪律检查对街道干部职工开展“隔夜酒”酒精测试,强化日常监督,着力了解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及违规吃喝接待等“四风”问题。

  沙县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将酒驾醉驾整治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要求,联合警务督察大队、局机关纪委到凤岗街道派出所开展“六项规定”突击酒精测试,切实增强公安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杜绝违规宴请饮酒问题;凤岗街道纪工委坚持每月一警示、分级分类谈等方式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大洛镇纪委联合镇派出所开展酒驾醉驾专项督查,每月不固定时间和地点在集镇主要交通路口处设卡,重点检查是否有辖区内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情况;南阳乡纪委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纪律意识入手,通过组织全乡干部、村“两委”召开多场酒驾醉驾突出问题警示教育会,及时通报身边党员公职人员饮酒驾驶机动车违纪典型案例,结合移风易俗,要求党员干部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带头改变不文明劝酒、酗酒陋习。

  “你那晚是在哪里喝的酒?跟什么人一起喝的?”对于涉及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沙县区纪委监委通过倒查组局者和参与者身份、饮酒场所、消费支出等情况,既查当事人,也查同餐人,做到问题线索“四查清”,同时,还联合区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通过微信定位、视频电话的形式,常态化抽查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三圈”,切实深挖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请、“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和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以来,全区共开展道路执法42次,查处酒驾醉驾83起,其中给予党员公职人员立案查处6人,开展监督检查18批次,电话抽查区管干部24人,检查酒店饭店等经营场所8家次。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00场次、警示教育112场,受教育3846人,开展谈心谈话2690人,签订承诺书5679份。

  “区纪委监委还将继续发挥酒驾醉驾案件查处的治本和震慑作用,不仅要对全区党员干部分级分类谈心谈话、签订承诺书等,还要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旁听庭审、召开案件通报会、抓紧抓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等方式,切实做到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沙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沙县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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