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巡察监督+小微权力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来源: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24-04-1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这个微信群真管用,只需手指动一动,反映的问题就很快得到解决了。”近日,福建省大田县济阳乡大墘村村民陈某对来回访的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说。

此前,县委巡察组对大墘村开展重点村巡察,并在村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发布了巡察公告。“我们村第六小组的征地补偿款迟迟不发,巡察组能不能给个说法啊?”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陈某和其他村民一道在微信群里反映了问题。

群众利益问题来不得半点马虎。巡察组立即组织力量展开调查,发现第六小组组长梁某在收到补偿款后,没在第一时间发放给村民,而是与其本人资金混用,将部分补偿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最终,在巡察人员的全程跟踪督促下,补偿款1.43万元及时发放到每个村民手中,相关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如何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大田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建立推广以“微信群+小程序+管理后台”为总体架构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

此后,每轮对村(社区)巡察前,巡察组都及时在平台发布巡察公告,包括巡察时间、巡察对象和联系方式等,提高群众对巡察监督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并在平台中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分类别、分层级移交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实现巡察“精准化、可持续、见效果”的目标。

“‘巡察监督+小微权力监督’做法等于把‘话筒’交给了群众,不仅拓展了巡察发现问题的渠道,更有效解决了长期外出村民反映诉求难、参与监督难等问题,充分体现了巡察为民、监督利民的价值取向。”大田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该县专门制定了《同步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与村级巡察监督的实施方案》,从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六个阶段,逐一明确通过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助力村(社区)巡察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形成“一套操作流程图”,督促巡察干部改进工作作风,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点亮“微心愿”,快办“微实事”,传递“微幸福”。

截至目前,大田县以“巡察监督+小微权力监督”方式受理群众诉求125件,已办结98件,深挖背后的作风腐败问题4个。(大田县纪委监委)http://smrb.smnet.com.cn/pad/layout/content/202404/16/content_151191.html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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