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扛起整改责任。2022年8月17日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市文旅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动员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际行动,是检验对党忠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前后3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内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20余份,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号入座查摆问题,深入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8月25日,制定下发《中共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9月1日,局党组制定下发《〈市委巡察四组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明文旅党组〔2022〕19号),根据市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指出的反馈三个方面12项共37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9个具体举措,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以“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抓好跟踪落实。

(三)注重统筹结合,确保取得实效。整改方案下发后,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对照核查,严格按照巡察有关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针对下属单位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全程进行指导监督,建立定期报告、定期汇总的工作机制,要求各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定期报告、汇总报送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切实做到问题销号管理。局党组将问题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求“对症下药”,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再次反弹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中共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各类制度12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在文旅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文旅业务工作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9月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国家博物馆老专家回信精神、《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客家文化(闽西)、朱子文化生态保护区等主题开展交流研讨;10月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结合文旅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提升学习成效。二是深入开展研讨。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党支部学习研讨内容。11月9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中参观学习“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专题展”,4名青年代表结合岗位实际谈心得谈感想,10月31日、11月10日机关党支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内容,青年党员代表结合岗位实际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夯实党建引领。找准机关党建服务文旅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组织撰写党建调研文章,择优挑选3篇调研文章报市直机关党工委评选,结合文旅工作实际申报一项服务发展举措和两项服务群众举措,积极争创2022年度服务发展和服务群众“最佳举措”,组织撰写的《把牢党建“定星盘”推动文旅经济发展》在三明日报刊登。

(2)关于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6大重点基础工程和35个重点项目建设。2022年计划投资10亿元,截至11月底已完成年度投资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3.33%。重点推进宁化凤凰山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长征公园、曹坊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长征精神教育基地、长征学院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清流长校红色遗址群保护开发利用、中央红军转战长征泰宁旧址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大跟踪指导力度。加大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创建指导力度,支持三钢工业旅游区和宁化天鹅洞景区争创4A级旅游景区。6月30日,明溪滴水岩红色旅游景区和泰宁九龙潭景区同时晋升为4A级旅游景区,我市成为全省第二个实现“县县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设区市,国家A级旅游景区总数及4A级以上景区数量位居全省首位。三是积极开展非遗保护。运用数字化手段为濒危项目建立电子档案,目前,市图书馆已建立濒危客家饮食数据库、中医药数据库。通过举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力争将非遗项目、传承人群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项目保护和传承人的后继培养提供经费保障。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有漏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局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当前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严格执行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维护文旅系统安全有序网络舆情环境。二是健全完善机制。进一步完善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强调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做好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市图书馆已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图书馆网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之前发现的网络安全漏洞已全部封堵。三是重视播出安全。6月30日召开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专题视频会议,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检查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各级融媒体中心和广电网络分公司完善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级融媒体中心机房、广电网络机房、高山台机房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6月起,我局与三明广电网络分公司在大田县融媒体中心开展信号传输方式的技术改造,经过试运行,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将改造方案发送给各县(市、区),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技术提升改造。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组织开展安全播出“回头看”,党的二十大期间全市广播电视实现安全播出无故障。

2.统筹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效。

(1)关于文旅产业规模小,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培育力度。要求各县(市、区)积极培育一批入库企业,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文旅龙头企业,并按季度跟踪上报企业发展状况,重点对文化产业增加值数额较大的代表性企业予以资金政策扶持。二是积极争创示范。支持三钢闽光文旅公司发展,推动三钢工业旅游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9月邀请省文旅专家组成初评小组开展初评工作,后续省文旅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推动三钢工业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目前,文化和旅游部确定53家单位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其中,三钢工业旅游区是全省唯一上榜单位。支持三明市文旅集团做强做大,推动泰宁锦江国际酒店项目成功签约落地。推动“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整合提升,创新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并积极争取省内外旅游行业龙头企业合资合作运营开发泰宁、建宁、将乐三县旅游资源。三是推进重点项目。全力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三明段)6大重点基础工程和35个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完成宁化凤凰山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核心展示园、宁化长征公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截至11月底已完成年度投资9.33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93.33%。我市37个省文旅重点推进项目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15.02亿元,占年度计划91.81%。全市47个市级文旅重点推进项目,截至11月底完成投资20.81亿元,占年度计划87.55%。

(2)关于引导扶持壮大文旅企业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研究有效加强对文旅企业金融支持的措施手段,积极吸引央企、省企、民企和港澳台资参与设立文旅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充分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文旅产业信贷投入。会同市委宣传部、发改委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1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1.5亿元。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创建品牌景区(度假区)奖励、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音乐产业培育及试点项目、景区提升补助等省级文旅融合专项资金720万元。

(3)关于旅游产品供给质量不高,旅游消费市场仍需提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加快万寿岩文旅小镇、三沙生态旅游区、三钢工业旅游区、泰宁锦江国际度假酒店、泰宁牧心谷森林康养综合体等一批重点文旅项目的建设,锦江国际酒店项目已于12月26日开工建设。二是推进旅游资源整合。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正在加快推进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资源整合提升工作,积极引进理念先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前来投资,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三是推动文旅市场消费。2023年将以开展文旅消费提升年为抓手,组织开展一系列大型文旅促消费活动,全面提振我市文旅消费市场。

3.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不平衡。

(1)关于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服务效能。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发放书籍、播放公益电影等方式,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升群众文化素养。持续开展“文化进万家·流动舞台车文化下乡巡演”活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树立标杆,打造样板,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尤溪县汤川乡、三元区岩前镇、沙县夏茂镇等3个乡镇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小镇,沙县凤岗街道水美村、尤溪县梅仙镇半山村、永安槐南镇洋头村、建宁濉溪镇高峰村等4个乡镇入选2022年度福建省金牌旅游村。二是积极打造“有声书屋”。将书屋与科技有机融合,与住建部门协作联动,将“有声书屋”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全市已建成近百个“有声书屋”;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在永安青水畲族乡民族中学打造福建省全民阅读示范点,组织开展“畲乡”师生品读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精准的公共文化服务。三是优化农村电影片源订购方式。2023年各县(市、区)将以缩短订制周期、让农民参与选片等方式,根据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观影群体等因素,合理安排放映场次和节目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扩大农村电影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截止11月,全市共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0692场,观影人数达112万人。

(2)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发挥协会作用。将年轻艺术人才及时吸纳到所属文艺协(学)会,不定期组织本土文艺人才开展集中培训、创作采风、研讨会等活动,采取“客座”、签约等形式,壮大文艺人才队伍。编创音乐剧《幸福的烟火》、《炽热的梦》,组织青年艺术人才到沙县、泰宁等地进行创作采风并召开剧本研讨会;组织青年书画人才到各地进行采风创作,举办三明市书画院画师作品集网络展览等。推荐三明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编剧、声乐等文艺人才参加省级专业艺术人才培训班、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培训班,参与国家大剧院创作团队剧本编撰工作。二是做好传帮带工作。支持创作一线的文艺名家成立工作室或创作团队,对青年人才进行系统培养和专业技能传授,形成“老中青梯次衔接、区内外交相辉映”的文艺人才新格局。三是加大招聘力度。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将文化艺术、考古、博物等专业列入紧缺急需专业,今年12月将通过自主招聘形式,招聘8个文化艺术紧缺专业岗位,有效充实文艺专业人才队伍。

(3)关于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创新力度。打造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和人文品质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在市区各公共场所分期分批设置“文化一点通”,提升数字化运用水平。目前已建成三明市城市文化驿站、闽中戏曲文化园文化空间、泰宁古城尚书房文化驿站等多个公共文化新型空间,争取省级扶持资金45万元。二是丰富服务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非遗购物节活动,推进市图书馆“互联网+阅读创新体验区”建设。三是做到立行立改。市图书馆积极与承建方对接沟通,对优化升级的资源内容进行检查确认,及时将资源导入系统,“三明市地方特色资源库群”各功能模块及相关设备已于2022年9月初完成整改验收,目前正常开放使用。

(4)关于文化市场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理顺机构职能。深入贯彻文化和旅游部推进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有关精神,将旅游质量监督职能划入文化市场执法支队,进一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进一步落实《三明市网络文化市场巡查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督导各县(市、区)执法机构加强对全市网络文化市场的执法监管。截止目前,已组织130余人次对全市2家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开展巡查摸底,未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同时扩大网络巡查范围,加强对网络发行出版物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网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加强执法培训。市执法支队于11月3日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对《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进行再学习,筑牢网络执法根基。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市执法支队于8月25日修订完善《案件闭环管理制度》,并向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公示,要求在执法办案中进行落实。对于案件查办环节发现的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的案件线索,及时向属地行政机关移交,落实“闭环”管理。

4.文物保护开发利用力度有待加强。

(1)关于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生命线筑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法规业务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家、省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等文件,强化责任担当,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8月8日召开全市文物安全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县(市、区)认真履行文物保护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二是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开展至少2次以上全覆盖文物安全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落实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并据实上报。深化与检察部门、消防部门合作,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已通过开展拉网式排查,共发现和整改隐患441项。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物保护良好氛围。现已编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指导手册》和《文物法律法规文件汇编》等材料下发各文保机构,并利用微信公众号、节日活动集中宣传活动、文保单位粘贴宣传材料等方式,提高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四是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推进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挂牌和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工作,抓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落实,目前已完成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推进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加强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履职情况监管。

(2)关于文保修缮项目推进较为缓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对2018年以来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项目清单。截至目前,189个文物修缮项目总投资2.14亿元,已支出1.29亿元,完工项目数145个,完工率76.72%。推动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及时向省文物局呈报项目验收请示,积极沟通做好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督促各地按验收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全面整改。下发全市文物资金执行情况整改落实文件,并要求各地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反馈项目工作进展,督促各项目单位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提升进度具体措施,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评通报机制。如永安市文旅局已和省文保中心对接,联系相关设计单位到现场勘察调研,做好永安红军标语群保护方案前期准备工作。

(3)关于文物活化利用程度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实施革命文物主题保护展示、陈列展览精品、宣传传播等工程,加快推进宁化凤凰山长征出发地旧址群、尤溪红四师师部旧址等一批革命旧址修缮完成并对外开放。二是市博物馆严格按照展览《陈列大纲》和《展陈设计方案》展示文物,做到文物与展览内容相对应,进一步优化硬件设施和文物展品,增加各类型号展柜,丰富展览内容。同时加大文物走出去力度,增进与其他地区的地域文化交流,从而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三是充分发挥市博物馆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丰富信息内容,加快更新频次。完成馆内文物数字化存储,进一步拓展藏品的展示空间。四是持续开展文物征集工作,市博物馆根据每年下拨的文物征集专项经费,不断增加馆藏文物数量,丰富馆藏资源。

5.党组的全面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关于钉钉子精神不足,缺乏一抓到底的劲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责任意识,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加快落实文旅康养产业奖励实施细则目标任务,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列入考核评比。局办公室于11月15日拟定所属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将各单位年度工作实绩情况列入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推动文旅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委副书记罗东川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情况及建议(2022年6月22日)》上对三明康养产业发展现状的有关批示和李春市长在7月15日全市康养产业发展工作专题会讲话精神,10月11日,我局牵头市林业局、民政局、卫健委、体育局、总工会等单位共同制定实施《三明市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明政办〔2022〕43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正式印发,目前正按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起草《全市康养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并研究制定《2023年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工作计划》,拟于12月底前召开首次联席会议,研究康养产业年度发展工作目标。

(2)关于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文旅职能融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理顺部门职责。8月29日下发《中共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明文旅党组〔2022〕18号),对局领导班子调整分工,避免业务科室职能交叉、多人分管、关系不顺等问题,确保领导班子分工科学合理,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二是开展轮岗交流。对机关部分科室长期未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调整,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锻炼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统筹推进全局各项工作。目前,有关人事调整方案已报送市委宣传部审批,待审批后启动实施。

(3)关于攻坚克难精神不足,协调推进疑难问题解决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各自抓好本职责领域内的工作任务,重点在政策、资金争取,推进重大项目环节突破、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争创一流。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局分管领导对各所属单位进行沟通指导,市少儿图书馆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已安排技术人员对馆内设施进维护,反复排查安全隐患。待收到鉴定机构的书面鉴定报告后,将按照程序进行隐患整改,稳妥解决办公场馆安全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

(1)关于文风不实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列入绩效考评。局办公室牵头进一步健全完善公文读校制度,落实公文差错责任追究制,明确将对办文责任心不强、办文不严肃的同志批评教育并予以记录,作为干部绩效考评依据。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组织专人将常用的公文格式和易错词语辨析表等汇编成册,下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对照,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公文处理水平。

(2)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调研。建立由局党组成员带队每月最少1次深入各所属单位开展调研、每季度最少1次走访各县(市、区),定期参加指导挂钩党支部会议的工作机制,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二是规范管理。加强旅游品牌创建规范化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杜绝归档评审材料不一致现象。

(3)关于为民服务意识较为淡漠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局办公室督促市图书馆安排各部室负责人对责任区域内的照明等设备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安排水电工定期对全馆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有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做到及时处理。利用全馆干部职工大会、馆务例会等集中开会形式,不定期组织学习《三明市图书馆文明服务管理办法》,经常性提醒干部职工要切实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服务,全面提升三明市图书馆的服务形象。二是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至所属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保证金安全。三是常态化开展为民办实事。深入学习贯彻学习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机关党办结合当前文旅工作实际更新完善1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内容,市直各文化单位聚焦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开展各类文艺惠民演出168场,惠及群众48.5万人;机关全体党员主动认领“我在鲜水有亩田”助力乡村振兴;市艺术馆一季(暑期)免费培训课程引进音乐素养、小提琴、架子鼓等新课程内容。督促各级文化单位借助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免费课程内容、形式及师资简介,制定免费开放课程优秀学员艺术展示方案,吸引更多学员积极加入艺术培训课程学习。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坚决。

(1)关于违规公款吃喝仍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清退。已收回2018年3月市图书馆借工会活动名义在市区公款聚餐2000元,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27日存入市图书馆银行账户。二是严肃处理。已依规对市图书馆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作出处理。

(2)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较为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已收回2017年10月18日、19日原市文广新局接待省文物局同一事由超接待次数餐费495元,并于2022年6月27日存至市文旅局银行账户。收回2018年2月市书画院办理画展超范围接待2人共300元餐费,并于2022年9月29日存至市书画院银行专户。二是严肃处理。已依规对原书画院院长、现任市书画院负责人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学习。规范公务接待,已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开展公务接待有关政策规定学习。

(3)关于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已收回2018 年1月市客家艺术中心4名干部到福州市参加汇报演出多报销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1440元,已于8月24日存至市客家艺术中心银行账户。已收回2019年4月市图书馆1名干部超标准报销住宿费520元,并于2022年8月29日存入市图书馆银行账户。二是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已作出深刻检查,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负责人对4名干部进开展批评教育,市图书馆负责人对1名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并在本单位内部予以通报。

3.内控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局办公室转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制度,要求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控制使用现金,熟练掌握现金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确保依法合规。

(2)关于个别项目未执行采购制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管理。强化和实现依法采购,重申《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坚持应采尽采,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二是严肃处理。局分管领导已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10月以来,局机关党办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分发各党支部,局领导定期深入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进行党建工作分类指导督查,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党支部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择优推送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多阵地高质量文化供给,履职责践宗旨服务群众”、三明七〇五台广播电视“零停播”等参加2022年度服务群众“最佳举措”。二是坚持党建引领,聚焦“三提三效”。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压紧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市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023年2月底前完成文旅系统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探索党建服务品牌建设。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党建引领、突出文旅特色、突出文旅融合、突出服务主题和创建成效,认真思考谋划党建与文旅产业的结合点、切入点,提出“展红色文化 兴红色旅游”党建服务品牌具体举措,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2)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集中学习。10月以来,组织局领导和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制定职级晋升方案。局办公室于11月中旬修订完善局机关工作人员职级晋升方案,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增强干部争先创优责任意识。三是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市文旅局党组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于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按照程序逐级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审议,方可启动实施。

(3)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局机关党办印制《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党支部工作法》《党务公开制度》《“三会一课”落实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范例》等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分发直属各党支部,局领导加强对挂钩联系党支部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跟踪推动指导,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直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督促指导。局机关党办督促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少儿图书馆、艺术馆、新周报社、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等支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推动各直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客家文化艺术中心及时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电子版会议记录抄至支部工作手册,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市少儿图书馆、艺术馆、新周报社、广播电视服务公司等党支部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按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各党支部业务工作实际,依托集中学习研讨、参观展览、志愿服务等载体形式,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走深走实。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认识。局机关党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严把政治品行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把政治合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今年以来,局机关党委按程序发展3名中共党员;二是规范流程。局机关党办督促博物馆党支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流程。8月,市博物馆党支部召开党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党章》,认真学习领会党员的权利义务,提高政治觉悟;9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带头同支部所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夯实思想根基;10月27日召开党支部大会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引导支部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三是落实细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24条规定,2022年9月1日,局机关党委委员对近两年来发展的5名党员进行谈话,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并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

(1)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激励保障机制。通过谈心谈话,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在充分调研谈话基础上拟定有关人事工作方案,对机关部分科室长于期未交流的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目前工作方案已报市委宣传部审批。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具体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人事干部负责制作《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强化对干部考察组成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二是对干部档案信息不准确情况进行核查和整改。由局分管领导对1名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格执行中组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凡提四必”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有关考察材料整理归档,避免造成考察材料缺失现象发生。三是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领导干部亲属档案,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关于违规向退休人员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因该项工作专业性较强,为保证工作有序衔接,所以返聘该已退休人员做好传帮带工作。经局党组研究,12月底前对退休返聘人员予以解聘,重新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相关业务,做好交接手续,接替其岗位。今后局党组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再返聘已退休工作人员。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扎实。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文件,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制定方案。制定常态化谈心谈话方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党组成员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经常性谈心谈话,落实“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定期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重申纪律。进一步重申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有关规定,10月上旬,局机关纪委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对未主动报告经商办企业问题公职人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所属单位再次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完成自查185人,6人存在未如实报告本人投资企业情况,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6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单位内部通报,目前6人已全部完成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清单,实行销号管理,限期完成整改。二是抓好整改。责令三明七O五台党支部立即整改,市七O五台主要负责人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局机关党办将新制定《保密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发放给各直属党支部,强化保密意识。局领导班子定期深入挂钩联系党支部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局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各党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防止问题反弹。三是制度保障。完善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信息备案,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申报信息,目前,已完成本系统领导干部个人出国(境)证照登记并报公安部门备案;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台帐,落实行前谈话教育制度,增强外出人员安全意识、自律意识、文明意识。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严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于10月27日修订《三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试行)》,深入排查文化执法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通过排查整改推动执法水平提升,并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修订完善《三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物品证据管理制度》,11月3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等规定进行再学习,并就常见易错点开展业务讨论,提升执法水平。二是规范用印。严格电子印章管理,建立电子印章使用审批制度,电子印章由实名持有人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授权他人使用,使用电子印章应按法定程序办理。

(4)关于监督责任不够落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联动合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利用信访举报、谈话函询、点题整治、巡视巡察、主体责任反馈意见中,发现和深挖疑似问题线索,提升谈话技巧,提高案件质量,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强化与市纪委监委联系室汇报、沟通,增强室组联动,持续提升监督合力。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综合监督单位落实《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关于修订完善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制度的通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双报制度落地见效。持续深化日常驻点调研,重点就文旅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切实提高调研成果转化为综合监督单位发展动力;督促市文旅局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督实效。三是把握关键节点。由局机关纪委牵头,每半年开展一次对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局机关纪委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期间,通过支部学习会议、微信工作群等,及时传达部署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4.落实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选人用人民主推荐范围过小、考察了解不够深入、谈话记录过于简单、档案专审不认真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科学确定考察范围。根据考察单位人员编制,科学确定谈话人员范围,在推荐考察干部中全面了解考察对象,防止考察失真失实。二是加强业务流程学习。选择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干部组成干部考察组,邀请组织部门业务骨干为考察组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提升考察水平,完善考察流程,重点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深入了解,详细做好谈话记录。三是注重档案收集管理。规范档案材料收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对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次梳理,查漏补缺,今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将干部基础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2)关于2021年6月市审计报告指出,市图书馆“互联网+阅读创新体验区”建设项目未完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针对“互联网+阅读创新体验区”建设项目后续建设问题,5月13日市图书馆与施工单位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项目优化升级整改协议,施工单位于9 月1日完成项目所有升级整改内容,栏目设置更加优化,增加了微信端数字资源《懒人听书》和2万篇地方文献电子论文等资源。9月2日,市图书馆邀请2名专家会同技术服务部3名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完成整改验收后,市图书馆第一时间将系统资源通过图书馆一楼的触媒墙、悦读屏等设备及本馆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读者使用反馈良好,截至目前访问量达3.7万人次。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文旅产业规模小,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加大培育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入库企业,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的文旅龙头企业,重点对文化产业增加值数额较大的代表性企业予以资金政策扶持。深化沪明合作。加快“环大金湖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整合提升,创新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开展文旅消费提升年活动,让文旅产业发展对全市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持续增强。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二)关于引导扶持壮大文旅企业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深入研究有效加强对文旅企业金融支持的措施手段,积极吸引央企、省企、民企和港澳台资参与设立文旅产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创新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充分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文旅产业信贷投入。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向上争取资金,进一步扶持壮大我市文旅企业。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三)关于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将年轻艺术人才及时吸纳到所属文艺协(学)会,不定期组织本土文艺人才开展集中培训、创作采风、研讨会等活动。支持创作一线的文艺名家成立工作室或创作团队,对青年人才进行系统培养和专业技能传授。同时加大招聘力度,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将文化艺术、考古、博物等专业列入紧缺急需专业,通过自主招聘形式有效充实文艺专业人才队伍。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关于违规向退休人员发放工资津贴补贴的问题。

整改措施:下一步,根据经局党组研究意见,于2022年12月底前对退休返聘人员予以解聘,并重新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尽快熟悉相关业务,做好交接手续,接替其岗位。同时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再返聘已退休工作人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集中整改,市文旅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还存在一些差距。下阶段,市文旅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有效落实,确保巡察整改成果得到充分运用,推动文旅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群众对市文化和旅游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242659;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杜鹃新村12幢3层市文旅局巡察整改办;电子邮箱:smswhj2659@163.com。

 

中共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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