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巡察,2022年8月19日,市委巡察二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自觉,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责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反馈问题,切实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坚持从思想认识上找原因、从责任担当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及时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牵头抓总,有效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明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跟踪督促,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下发《中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农党组〔2022〕28号),细化分解整改责任,逐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了整改工作明晰的时间表、路线图,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其他局班子成员牵头抓好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和跟踪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局党组牢牢把握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48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细化,逐项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和逐项销号。及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紧盯重点问题,坚持一抓到底,深入开展调度推进、监督检查,逐一核实佐证材料,对佐证材料不能证明此问题已整改的,坚决不予销号,进一步确保整改实效。2022年9月2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凝聚共识,有效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作为提升工作、助推发展的有利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切实深挖根源、找准“症结”,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控、经费收支管理等14项制度,切实为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领导点评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中心组共组织开展了4次集中学习,开展3次交流研讨。二是深入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2019-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排名逐年下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印发《2021年度三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实绩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面完成省对市考核6个具体问题整改;结合市对县考核,举一反三,全面完成46个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紧盯任务目标。积极对接省委乡村振兴办,沟通了解2022年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内容,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振兴“六大行动”重点任务的通知》,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对照实绩考核指标内容抓好年度重点工作,确保年度实绩考核位次止跌回升。截至2022年12月18日,全市乡村振兴“六大行动”90项重点任务均按序推进。三是提升能力水平。协调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举办了全市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班、第六批省(市)驻村第一书记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等,不断提升各级干部推进乡村振兴业务能力水平。

(3)2021年度绩效考评为一般等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部署安排。研究制定《2022年度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细化绩效工作年度目标,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二是细化考核标准。研究制定《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内部绩效量化考核细则》,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科室(单位)、干部评先评优等奖惩相挂钩,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抓好跟踪监测。按月收集汇总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省政府和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等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业务科站认真查找不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守好粮食安全底线不够坚决

(1)耕地保护举措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稳步推进整改。经与上级沟通,针对“非粮化”问题,主要是结合实际,尊重种植户意愿,遏制“非粮化”增量,2022年以来没有新增“非粮化”耕地,已完成整改任务;按照《关于落实省委专项巡视七组专项巡视三明市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有序推动撂荒2年以上耕地复垦复耕,截至2022年11月19日,已完成2022年度整改任务目标。二是强化属地责任。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22-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调度工作机制,指导各地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截至2022年11月8日,全市已全部完成省上下达我市2022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数,完成率100%。三是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全域推进农作物秸秆还田、试点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扎实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截至2022年12月18日,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12%,超省上下达任务3.12个百分点。

(2)粮食播种面积不够稳定

整改进展情况:牵头制定《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22〕8号),将全市粮食面积任务分解下达到位。据农情调度统计,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超省上下达任务3.36万亩;全市11个县(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市下达粮食播种任务。

(3)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推动生猪产业发展。推荐上报5家生猪养殖企业参加2022年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2022年9月底均已通过现场考核验收;福建融翔生态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等8家生猪养殖场成功入选省2022年度“美丽牧场”名单。二是加快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10月30日,6个年出栏万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已完成5个。明溪丰沃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问题以及前期土地和环评手续办理时间过长,项目进度较慢,2022年10月28日已完成三通一平并开始基建,2022年11月8日已经完成污水管网排布,预计于2023年1-3月完成场内道路、主框架基建和圈舍内部基础建设,2023年4-6月完成圈舍保温屋顶建设,2023年7-9月完成设备安装和收尾工作。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差距

(1)预警监测信息存在滞后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抓紧抓实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渠道,坚持“日汇总,周核实”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二是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于2022年8月18日-19日举办三明市乡村振兴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专题讲座、政策解读、实地教学等方式,共培训全市79名各级乡村振兴业务骨干,有效提升业务水平,持续推动各县(市、区)“日汇总,周核实”工作落实落细。2022年8月以来,累计受理农村居民自主申报112户次,入户走访6.5万户次,其中新标识监测对象4户12人,目前共有监测对象21户54人。三是及时上报预警信息。协调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每月一筛查,反馈信息至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核实认定,截至2022年12月18日,累计下发预警信息2.1万余条(经水利部门核查,全市暂无出现饮水安全风险农户信息),召开季度研判会3次,开展预警信息“回头看”1次。

(2)“脱贫不脱帮扶”有所减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就业帮扶。会同市人社部门推送适合脱贫户的就业岗位信息,大力开发光伏等公益性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基本实现就业,实现弱劳力脱贫户家门口就业。截至2022年12月18日,我市公益性岗位就业人数比2021年新增170人。二是提升帮扶实效。下发《关于做好挂钩帮扶责任人衔接工作的通知》,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本区域内帮扶责任人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帮扶干部。截至2022年12月18日,全市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挂钩帮扶工作已完成全覆盖,相关帮扶责任人名单已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全市帮扶责任人累计入户15.4万次。

(3)农民增收乏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机制。会同市人社局、民政局和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等部门,建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分析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二是强措施。2022年以来,通过加强省内外农村劳动力劳务对接、加快发展乡村富民产业、深化农村土地和宅基地改革、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等措施,推动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三是出成效。前三季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全省平均增幅高0.2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三。

4.农业产业发展短板明显

(1)龙头企业培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培育龙头企业梯队。开展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2022年11月7日新认定的326家第六轮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已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计划明年新增1家国家级,1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二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围绕“3212”工程,积极争取项目、政策,不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截至2022年12月18日,我市共获批各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9个,6个县(市、区)被列入武夷岩茶、珍稀食用菌及闽西禽蛋等3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47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获得项目资金补助。三是积极对接策划项目。积极争取重点项目、重大央企、500强企业落地三明,并与当地龙头企业合作,实现优势互补。通过积极对接中粮集团、中林集团、先正达等行业龙头,成功引进温氏集团将乐高效肉鸭养殖小区、大田银顶生态循环农业科技园、先正达集团中国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

(2)特色品牌争创不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争创特色品牌。积极谋划品牌发展,根据地方实际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并有序推进品牌发展的各阶段目标与衡量指标,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快打造一批区域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指导三明尚书品茶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制定出台《三明“尚书品”茶业公共品牌发展规划(2022年—2025年)》,优化主导产品,用好品牌经费,运营好“尚书品”二中店,进一步提升“尚书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明蜜桔”农产品地理标志已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省级专家评审,2021年12月15日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专家评审,2022年多次对接第三方机构并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绿办向国家农业农村部了解掌握认证情况,现待农业农村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标认证整合后公示。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跟踪管理,针对进度滞后项目,切实找准问题,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通过对市本级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2022年市财政局抽查我局2021年度各种财政配套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绩效自评情况,抽查结论均评价为优级。

(3)产业延链补链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主体培育。持续优化农业龙头企业培育服务机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新获评的第六轮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精深加工企业占比达25%,集研发、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占比达10%。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倒排工期,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加强调度研判,进一步优化项目流程,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11月底,宁化县城郊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5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清流县省级豆腐项目以及沙县区、泰宁县武夷岩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进展正常。永安市闽台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由永安市台港澳办牵头,按照“一园一重点,一区一特色”目标要求,已完成《永安市闽台融合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5.“攻坚战役”推进缓慢

(1)农村重点改革力度较弱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做好承包地确权后续工作。推广应用福建省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做好确权档案整理归档和数字化扫描,推进确权成果应用。二是认真总结土地延包试点及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与沙县区加强联动,合力推进两项改革,按照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要求,及时挖掘基层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2022年8月31日,举办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视频培训班,培训县、乡宅基地审批管理业务人员210多名。沙县区就宅改试点工作作专题发言。2022年9月20日《沙县区探索“宅改”新路径  增添乡村振兴新动能》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效能与督查》第19期印发交流。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三明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大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机制。利用两闲资产,探索“村集体+农户”、“公司(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多主体参与、多种利益联结方式,促进各类要素聚集融合,推动乡村产业发展。2022年9月26日,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业运营。

(2)农业大招商成效不够显著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扎实做好农业招商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现代农业项目招引工作,着力抓龙头、重谋划、强攻坚,加强市县联动,凝聚部门合力,推动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做好头部企业对接。积极与央企对接,成立工作专班,召开业务培训会议,邀请央企来明考察。完成市政府和央企先正达集团中国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先正达中国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和三明市优粮基地项目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全市现代农业招商组签约项目较去年增长192%,全市6个农业类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三是加快项目进度。指导将乐县成立工作专班,安排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挂包企业,邀请温氏集团高层来明现场办公。将乐温氏家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0日发放集团总部大楼和饲料厂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队已进场施工,项目计划于2023年8月30日前完成土建工程施工。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查摆单位意识形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局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落实意识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逐条梳理、查摆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并提交局党组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2022年6月27日,局党组已针对2022年我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执行“六个纳入”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六个纳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年初制定下发的《2022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两份清单”》,全面梳理“六个纳入”执行情况,及时查缺补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动权、话语权。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履责意识。2022年8月26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2021年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三明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3份文件精神。三是增强履责意识。通过召开党组会集中提醒强调等方式,切实督促局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履责意识,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以及述责述廉报告内容。局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内容。

(3)网络阵地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网站管理。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网站管理的要求,及时做好日常内容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至少两周更新一次;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栏目至少6个月更新一次。同时,定期对网站链接、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以及整体运行情况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置。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制定《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局官网发布的597条信息均严格落实三审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文山”明减实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从严执行相关规定。统筹规范公文发布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从严控制各类发文数量,2022年5-11月“白头文件”占比较2022年1-4月有较大下降。二是从严要求基层上报材料。对需要基层定期报送的统计表、月报等材料,实行“一张表”制度。除省上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外,需要报送的材料,一般给基层2-3天时间,留足必要抓落实时间。

(2)调查研究浮于表面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不定期协调相关市直部门开展现场调研、实地指导,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各县(市、区)抓好调研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调研发现问题整改跟踪落实机制,重点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全面提升调研能力和水平。二是针对2021年乡村振兴专项调研存在问题,推动各县(市、区)抓好调研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调研能力和水平。2022年9月和10月分别针对全市农村厕所等乡村振兴有关问题摸排整改以及围绕“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推进共同富裕研究”课题开展实地调研。三是针对2021年4月春季粮食生产专项调研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惠农扶粮政策,2022年分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资金发放率100%,缓解农资价格高位运行带来的种粮成本压力,解决种粮效益低下,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3)“慢作为”现象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督查问责。2022年9月,全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依法服务水平。针对行政复议申请超期答复的问题,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认真履职尽责。制定《三明市农业农村局窗口投诉处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局审批窗口2022年1-11月“好差评”取得了较好成绩,同比2021年排名上升了6名,排名较靠前。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举报电话、设举报箱,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有效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主动性不强

(1)行政执法宽松软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及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要求立即整改,切实将“执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二是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共5次,参加培训人员600余人次,其中水上船舶驾驶训练持续3周,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执法能力。三是全面严查违法行为。坚持举一反三,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查处涉农违法行为简易程序案件2件,立案一般程序案件6件,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1件,罚没款1.034万元。

(2)民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切实做好民生实事。持续增强宗旨意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紧盯群众关心关注问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民生实事工作,高质量推进省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二是推进源头赋码。通过市县乡联动指导、加大巡查力度、上门培训等方式推动源头赋码工作。截至2022年12月18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中,赋码率达100%,切实做到应赋尽赋。三是指导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工作。制定下发《三明市2022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明农[2022]107号),对各县(市、区)2022年目标任务进行分配,举办了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培训班并深入建宁、永安等重点县(市)进行现场指导。截至2022年12月18日,全市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56.42吨,处理245.05吨,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108.9吨全年目标任务。

(3)公共服务职能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提升对公共服务的认知,紧紧围绕优化服务、提高效能,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效率。二是开展检测项目扩项增项。在原有基础上扩展检测项目的申报认定,截至2022年12月18日,对蔬菜水果、茶叶检测参数分别达64项和19项,较巡察前增加18项和6项,占上级要求73.5%和70.3%,检测项目数位居全省前列。三是开展检测设备调试启用。2022年9月7-14日邀请设备厂家对两台检测设备进行调试,经调试两台检测设备已能正常使用并能够承担相应的任务。四是提升检测能力。通过扩项以及加强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切实提升检测能力,在检测资质认证的范围由我局承担相应检测任务,逐年减少我局对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服务项目的需求。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还有差距

(1)公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按照《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私用。二是加强资料保管。进一步实行留存备查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已对加油卡及派车记录按月造册归档,加强公务用车档案的保存和管理。三是从严落实公车使用管理审批程序。进一步强化车辆维修保养、用车审批管理,从严履行公车维修保养和用车审批程序,严把审核关,驾驶员在车辆维修保养前经审批后方可维修,公车用车申请人经审批后方可出车。2022年8月下旬开展车辆维修保养和公务用车审批自查自纠,要求及时补齐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和用车审批单,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针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学(协)会“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二是规范接待行为。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公务经费使用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规范公务经费使用。加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学“协”会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各种支出行为。2022年9月5日,针对局机关财务、农机中心、局属各学(协)会2022年1-8月份“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等支出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三公”等公务经费使用管理。二是加强审核检查。在市茶叶学会财务管理制度中增设学会会议制度,确保在今后严格做好会议费预、结算以及到会人员的清点与签到等会务工作。三是强化费用审核。严格执行《三明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扎实做好差旅费报销审批,开展局机关差旅费报销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4.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1)存在违规挪用资金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已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加强教育培训。2022年9月6日召开涉农专项资金管理警示教育培训会,组织全局21个相关项目科(站)负责人进一步学习《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明政文[2022]27号)等,以会代训,进一步增强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规范使用意识。三是清理项目结余资金。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有效控制专项资金沉淀,截至2022年12月18日,我局已无两年以上的专项结余资金。四是逐年退还款项。按照专项结余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的规定,整合自有资金,分年度逐年上缴市财政。

(2)项目审核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大审核力度。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审核,扎实做好项目指导服务工作。二是明确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泉州市与三明市山海协作扶持资金的管理办法(暂行)》,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管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组织市、区两级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解读《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区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财农〔2021〕10号),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政策把握度。

(3)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专项资金拨付力度。认真梳理项目存量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7月11日,对各县(市、区)省级以上财政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升各县(市、区)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二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对全市提前拨付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快项目推进、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对在资金使用中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沙县区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区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提高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4)项目监管缺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监管。进一步明确项目业主单位责任以及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完善专家库,规范验收过程和流程;按照项目批复,严格做好项目验收工作。二是强化督促指导。坚持项目先建后补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制定并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

5.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

(1)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下属单位、协会资金资产隐患未解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2年7月,市农机中心委托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代理处置相关事宜,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就提交司法程序妥善处理。已制定了《三明市农机中心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中心资产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二是2022年8月5日,新一届市畜牧兽医学会章程中明确资产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滞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进展情况:全面清理本局各类项目结余结转资金。认真查找结存原因,结合年度预算安排,分类施策、清理盘活或及时上缴财政。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班子开拓创新意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部署安排,进一步增强局班子成员的全局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开展调研。以“三提三效”行动为工作抓手,深入基层调研,破解工作难题。推动改革,加快推进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创建工作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等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用改革打开工作新局面。局主要领导和班子领导深入明溪县、清流县、尤溪县等地,就再生稻、农村建设品质提升等开展专题调研,为基层协调解决困难。三是强化汇报沟通。2022年8月,局主要领导赴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中央机关部委汇报对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改革重点工作。四是调整分工。根据局班子领导配备实际,对粮食安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等原分工进行调整,由副局长或局党组成员分管,强化统筹推进。

(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穿党组决策全过程。召开党组会前征求财务、人事等相关科站以及分管领导意见,取得共识后提交党组会研究,同时会上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制度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引入第三方,对各科站工作进行系统梳理,规范操作流程和编制制度性文件。2022年9月完成《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内部控制手册》编制,涉及集中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8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在召开党组会之前,采取微信或口头方式报备党组议题,会后提供完整书面材料;以“点题整治”式督查替代“每季度督查”,坚持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形成即时督查、立抓立改、长效监测的监督闭环。三是强化监管。进一步落实党组议事规则,经市本级分配及下达的项目资金均有经党组会集体研究。

2.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分析研判,摸清配备目标和储备数量,通过考录、招聘等方式扩大年轻干部增量,积极推进交流换岗,推动干部资源统筹配备、贯通使用。截至2022年12月18日,轮岗交流干部36名,选派3名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选送1名干部援疆学习。二是调整干部年龄结构。今年开始,每年以考录、遴选和调任等方式补充年轻公务员,以招聘、选聘等方式补充事业身份人员,不断充实“新鲜血液”。三是妥善分类消化。全面梳理摸排我局行政科室混编混岗情况,将36名借调行政科室工作的事业干部全部返回编制所在岗位,今后将严格按照局干部职工跟班学习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局机关行政科室实际工作需求,安排事业干部到局机关相关科室跟班学习。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完善专项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制度,强化对干部日常性、经常性监督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晋优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干部自律意识和干事意识。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考勤力度,重点督促检查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中途随时督查是否在岗在位等情况,同时已对未签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每月定期公布上月份全局干部职工考勤情况;2022年11月1日起,采取钉钉打卡软件考勤打卡。三是严肃出国出境无审批手续。严格执行《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委办发〔2015〕8号),切实按照要求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并留存相关资料;已对因私出国(境)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处理。四是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要求,干部因私离开本省,必须经相关领导签批方可离开,局属两个副处级参公单位主要领导、科(站)负责人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其它干部职工报分管领导审批(局属两个副处级参公单位其他干部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已对疫情期间因私出省报告无人签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提振干部精气神措施不多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振干部精气神。坚持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把素质好、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二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采取以工代培、以会代培等形式,锻炼副科级以下年轻干部独挡一面的能力,培养一批有思想、勇担当、能干事的年轻科(站)长。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经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汇报沟通,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干部职务职级工作已经启动。四是积极组织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工会和党建活动等方式,切实增加全局干部职工见面交流机会,进一步增进干部职工感情,提振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

3.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

(1)选任制度执行不严谨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党组中心组及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掌握相关“规定”要求。二是严格执行选任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科学规范工作机制,按照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前谈话、任职等程序选拔干部, 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局党组研究人事任免、职级晋升、职称聘任等重大事项时,均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符合规定后才能开会议事。在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以及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的考察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务员回避规定》。

(2)干部考察程序打折扣

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考察前由局党组干部考察领导小组组长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在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以及干部提任和职级晋升考察中,严格落实民主测评、推荐谈话等程序以及两名以上成员考察组的规定。

(3)人事工作基础不扎实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夯实人事工作基础。坚持两年一次档案审查常态机制,对工资、用编表等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对缺失、填报不完整等方面的人事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归档,不断夯实各项人事基础工作。二是完善干部档案。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针对干部提任、晋级、入党等相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1)党建引领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聚焦机关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做好党支部达标创星以及“五抓五做”等党建重点工作,突出抓好党建工作实效。二是深化党建服务品牌。拓展深化“三农先锋 振兴乡村”党建服务品牌内涵,借鉴三明“156”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创新推行“155”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带动机关党建全面提档升级。三是提升思想站位。2022年9月22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发展党员以及机关党委书记任免等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审议。

(2)机关党委督促指导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检查频次。结合年底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压实局属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实落地。2022年9月8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党建服务品牌、达标创星等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推进达标创星活动。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党支部达标创星有关要求,对照标准考准考实局属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抓好跟踪督促指导,根据考评情况进行评级定星。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二是强化末位表态。局属各党支部严格遵守支委会议事规则,自2022年8月19日巡察反馈以来,对于支委会研究讨论的每个事项,做到每名党支部委员表态,党支部书记末位表态。三是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推进实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轮值制度,局属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月推选出优秀年轻党员担任轮值书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活动,有效提升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四是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指导局属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督促党员干部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培训。2022年9月8日,组织召开发展党员专题培训班,督促指导局属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认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采取理论传授与案例讲解相结合方式,帮助党务工作者熟悉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流程,并明晰注意事项。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对28周岁以下的入党申请人采用团员推优方式,对28周岁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采用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三是强化督促指导。严格对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及时组织预备党员递交个人思想汇报,完善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征求群众意见以及支委会审查等相关程序工作。

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督促局班子成员强化履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职责,及时将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整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做到举一反三。二是强化示范引领。局主要领导切实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任务要求,今年已与局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督促局属各单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主动联系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查摆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控措施,推动廉政风险防控走深走实。

(2)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立足监督首责。通过列席会议、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电话核实、调阅档案材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二是强化精准监督。聚焦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能和重要风险点,紧盯乡村振兴、粮食安全、高标准农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工作监督。三是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抓好信访案件及重点问题线索的核查办理工作,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3)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认真抓实上级各项巡视巡察、审计以及主体责任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二是加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力度。对符合干部交流条件的领导干部适时进行调整交流。我局党组已根据市委组织下达的督办函,形成专题整改执行情况报告,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三是提升生猪养殖污染防治能力。印发了《关于开展生猪养殖场超污染防治能力养殖核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登记在册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现有存栏数与设计存栏数进行定期摸排,并指导超污染防治能力的生猪养殖场降低养殖量。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耕地保护举措不够有力

1.整改措施:结合三明各县(市、区)复垦复耕实际情况,制定《2023-2025年全市撂荒2年以上耕地复垦复耕任务表》,督促各县(市、区)有序推动复垦复耕工作。各县(市、区)可根据每年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在2025年底前整改完成。

2.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二)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缓慢

1.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面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加快建设进度。督促企业按照按实施计划定期报送建设进度,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根据报送进度定期到现场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并上报,按时上报县、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县、市两级联合按照企业建设进展需要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生产规划布局、防疫条件、粪污处理规划、引种等技术指导。协助企业提前购置设施设备,最大限度节约项目建设时间。四是做好协调沟通。督促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及时与县、乡两级政府对接,积极沟通协调水利、电力、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加快办理农用电申请、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加快推动项目建设。五是争取政策支持。宣传并解读惠企政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向上争取道路建设、低息贷款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项目等政策支持。

2.整改时限:2023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存在违规挪用资金现象

1.整改措施:一是缩减单位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采购单位办公设备等方式,进一步节约公用经费开支。二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单位出租房管理,做好房租收缴工作并及时上缴财政。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补充制定有关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操作性和规范性。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相关项目科(站)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市、县两级)及财务人员进行专项资金管理培训,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五是开展内部审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内部审计工作,对局机关、各项目所站、农机中心、所属各学(协)会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2.整改时限:逐年上缴至完成整改

(四)下属单位资金资产隐患未解决

1.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切实按照序时进度有效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落细落地。二是收集完善证据。督促农机中心继续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为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提供证据支持。三是追回股权损失。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协调,着力推动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对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四是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定期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切实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2.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四、聚焦持续发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一)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整改责任意识,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和跟踪落实工作,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切实做到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度不减弱。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切实做到紧盯不放,进一步加强跟踪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抓好建章立制。认真总结、深刻反思,深入查找制度缺失和漏洞,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进源头防控、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整改问题长期巩固不反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质增效。

(三)推动成果转化。坚持将此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我局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提升的重大契机,把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的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295008;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红岩新村37幢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电子邮箱:smnyjgdw@163.com。

 

中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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